
仅有房地产权证而无土地证者,无法进行产权过户。
其原因为:
房产证与土地证作为房主对房产及土地区域享有利益之凭证,二者息息相关。
若缺一证书,便无法完成过户手续。
缺失土地证将使买房人面临权益潜在威胁。
无土地证即表示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当土地遭遇他人侵犯时,业主将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