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望权受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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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6 03:48:05
离婚探望权受阻如何处理
然而若离婚后子女已达八岁,即具备自主思考的能力,此时应尊重其意愿,如子女反对,则不宜强制执行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导读然而若离婚后子女已达八岁,即具备自主思考的能力,此时应尊重其意愿,如子女反对,则不宜强制执行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针对未遵从关于探视子女等法律决定者,人民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包括要求相关人员及机构配合。
然而若离婚后子女已达八岁,即具备自主思考的能力,此时应尊重其意愿,如子女反对,则不宜强制执行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探望权受阻如何处理
然而若离婚后子女已达八岁,即具备自主思考的能力,此时应尊重其意愿,如子女反对,则不宜强制执行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