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 该协议涉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将现有或潜在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书面文件。
3. 书面形式可以体现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通过信件等书面方式表达的仲裁意愿。
4. 即便主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依然有效,并且具有性,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 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包括: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订立;是启动仲裁程序、排除管辖的法律依据;具有性,与主合同由不同的法律调整。
6.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请求,并且应包含请求仲裁的意图、仲裁事项以及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等要素。
7. 仲裁协议存在,不受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仲裁庭有权对合同的效力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