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人配偶是否可代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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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6 03:50:19
民法典:继承人配偶是否可代立遗嘱?
按照法规细则,下列人士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书人。1.无或行为能力者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之人。2.继承人、遗赠受益人。3.与上述主体存在利害关系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导读按照法规细则,下列人士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书人。1.无或行为能力者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之人。2.继承人、遗赠受益人。3.与上述主体存在利害关系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产继承人之配偶不宜代替书写遗嘱。
按照法规细则,下列人士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书人:
1. 无或行为能力者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之人;
2. 继承人、遗赠受益人;
3. 与上述主体存在利害关系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继承人配偶是否可代立遗嘱?
按照法规细则,下列人士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书人。1.无或行为能力者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之人。2.继承人、遗赠受益人。3.与上述主体存在利害关系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