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分类解析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6 03:50:51
《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分类解析
1、违反行业规则或相关诊疗规范。2、隐藏或拒不提供病史资料。3、丢失、伪造、篡改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导读1、违反行业规则或相关诊疗规范。2、隐藏或拒不提供病史资料。3、丢失、伪造、篡改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类型为过错推定责任与过失责任。若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遭受损害且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医疗机构将被推定存在过错:
1、违反行业规则或相关诊疗规范;
2、隐藏或拒不提供病史资料;
3、丢失、伪造、篡改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分类解析
1、违反行业规则或相关诊疗规范。2、隐藏或拒不提供病史资料。3、丢失、伪造、篡改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