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47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从犯,法律会对从犯的处罚进行从轻处理。这意味着,实际量刑可能会比主犯轻,但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自己的财物。这一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而行为人则非法获取了财物。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还破坏了社会的诚信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的具体数额标准: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意味着,对于诈骗金额不同的案件,法律会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规定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诈骗犯罪,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还规定了从犯的处罚原则,即在共同犯罪中,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分子主观恶性程度的不同考量,旨在实现公平公正的司法判决。
总体而言,对于诈骗4700元的行为,法律会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