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破裂之时,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需由夫妇双方商议解决。
如达不成共识,可请求司法裁决。
判决过程中,法院会从以下六大层面进行考量:
1、监护权与抚养权:
评估何方适合做主要监护人,负责孩子的生活及决策。
2、家长意向:
法院平等听取父母对育儿的期望,如父母能就养育方案达成共识,法院将予以尊重。
3、家长能力与稳定度:
法院会审视家长的经济实力、住所稳定性、教育水平等,以判断谁更适宜为孩子提供全方位支持。
4、孩子意愿:
若孩子已成年,法院将考虑其意见。
5、家长间关系:
若家长间存在矛盾、争执或其他不良现象,法院会考虑这对孩子的影响。
6、潜在的儿童虐待或忽视证据:
若有证据显示某位家长存在虐待、忽视或其他伤害孩子的行为,法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