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格超载鉴定标准:
1、公路客运汽车承载超出额定人数百分之二十或违背规定载货;
2、货运机动车载货超出核定额度的百分之三十或是违规搭载乘客。
机动车行驶应遵守核准载重规定,严禁超载;
行驶过程中,货物长度、宽度及高度不得违反载运要求,且不得出现货物散落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