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否需承担对方债务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6 15:05:04
离婚时是否需承担对方债务
1.若债务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单方追认等共识确认,以及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为家庭寻常生活必需之责任债务,均属共同债务,需共同偿付。2.若债务系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超出生活必需之外的,则属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导读1.若债务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单方追认等共识确认,以及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为家庭寻常生活必需之责任债务,均属共同债务,需共同偿付。2.若债务系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超出生活必需之外的,则属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需否担债视情况而言。
1.若债务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单方追认等共识确认,以及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为家庭寻常生活必需之责任债务,均属共同债务,需共同偿付。
2.若债务系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超出生活必需之外的,则属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是否需承担对方债务
1.若债务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单方追认等共识确认,以及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为家庭寻常生活必需之责任债务,均属共同债务,需共同偿付。2.若债务系在婚姻期内,个人名义超出生活必需之外的,则属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