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名称:
1. 在仔细考察现场并深入研究上述工程合同的图纸、合同条款、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或根据上述合同条件确定的最终总价,以及遵循上述图纸、合同条款、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担该工程的施工、完工及后续缺陷修补工作。
2. 若我方成功中标,将保证在收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天内开始施工,并确保在开工通知规定的工期内,于最后一天算起——天内完成工程并移交整个项目。
3. 若我方中标,将依照合同条款规定,提交总价的10%作为银行保函(或总价的30%作为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及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我方同意本投标书有效期按照“投标须知”第22条的规定,自开标日期起算——天。在此有效期内,我方的投标可能获得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且该约定已生效,否则雇主的中标通知及本投标书将构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6. 我方明白,雇主无须 necessarily 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者或收到的任何特定投标。
7. 我方随同本投标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姓名:———
地址:(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号)
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电传等)
证人:(签字并盖公章)
地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