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恶大败,是一个寓意极为不吉利的神煞。它指的是在特定的日子,如甲辰、乙巳、壬申、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和己丑,遭遇不幸的象征。这些日子被认为是极其不利的,就如同人在法律上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或者是战场上遭遇惨败,预兆着极大的凶险。
在命理学中,十恶大败的判断方法是依据六甲旬中的日子。如果在某人的四柱地支中出现了上述的日子,那么就认为这个人的命盘中存在十恶大败。同样,如果在流年或大运中遇到了这些日子,也意味着运程中出现了十恶大败。
明代文学家万民英在他的作品《论十恶大败》中,详细阐述了十恶大败的含义。他将十恶比作法律上的重罪,大败则如同战场上的惨败,都是极其凶恶的预兆。在这篇文章中,万民英还列举了六甲旬中的十个日值禄人空亡的日子,如甲辰、乙巳等,并指出这些日子被视为空亡,不利吉利。
然而,并不是所有犯十恶大败的日子都会带来坏运气。如果命盘中这些日子上有吉神相扶,贵气纯基相辅,那么也可能转变为吉利的象征。《元白经》中提到:“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这意味着每年的煞气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庚戌年遇到甲辰日,辛亥年遇到乙巳日等,这些特定的组合由于年支干与日支干的冲克,被认为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十恶大败是一个在命理学中用来描述特定不吉利日子的概念。它涉及到人的命盘和大运,但并不总是带来坏运气,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