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6 17:10:19
工勤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暂行规定》将非编制雇用人员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编制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求,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编制雇用人员依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非编制人员、辅助岗位非编制人员和工勤岗位非编制人员。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非编制人员的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求及现有编制使用状况核定并下达。指标的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求依然存在,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可重新核定。非编制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通常流程包括考试、体检和考核。《暂行规定》还特别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在雇用非编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
导读《暂行规定》将非编制雇用人员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编制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求,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编制雇用人员依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非编制人员、辅助岗位非编制人员和工勤岗位非编制人员。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非编制人员的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求及现有编制使用状况核定并下达。指标的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求依然存在,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可重新核定。非编制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通常流程包括考试、体检和考核。《暂行规定》还特别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在雇用非编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

传统的工勤人员通常占据编制,拥有工人身份,但现今各地的政策似乎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吸纳的工勤人员为临时工,因此待遇存在显著差异。这里讨论的是拥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他们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无法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有机会通过竞争上岗获得干部身份。
《暂行规定》将非编制雇用人员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编制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求,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编制雇用人员依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非编制人员、辅助岗位非编制人员和工勤岗位非编制人员。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非编制人员的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求及现有编制使用状况核定并下达。指标的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求依然存在,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可重新核定。
非编制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通常流程包括考试、体检和考核。《暂行规定》还特别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在雇用非编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
工勤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暂行规定》将非编制雇用人员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编制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求,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编制雇用人员依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非编制人员、辅助岗位非编制人员和工勤岗位非编制人员。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非编制人员的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求及现有编制使用状况核定并下达。指标的有效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求依然存在,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可重新核定。非编制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通常流程包括考试、体检和考核。《暂行规定》还特别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在雇用非编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