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最优期望目标
最优期望目标是谈判者追求的理想目标,它是在主观分析基础上设定的,具有以下特征:
- 对谈判者最有利;
- 单方面可望而不可及;
- 作为谈判进程开始的话题;
- 能带来有利的谈判结果。
2. 可接受目标
可接受目标是谈判双方根据主客观因素,经过科学预测和核算后确定的目标。其特征包括:
- 属于内部机密,通常只在谈判过程中的某个微妙阶段提出;
- 是谈判者的最后防线,如无法达成,谈判可能陷入僵局或暂停;
- 一般由谈判对手提出,采购人员可适当作出决策;
- 关系到谈判方主要或全部经济利益。
3. 实际目标
实际目标是谈判双方根据主客观因素,经过科学预测和核算后确定的目标。其特征包括:
- 属于内部机密,通常只在谈判过程中的某个微妙阶段提出;
- 是谈判者的最后防线,如无法达成,谈判可能陷入僵局或暂停;
- 一般由谈判对手提出,采购人员可适当作出决策;
- 关系到谈判方主要或全部经济利益。
4. 最低限度目标
最低限度目标是谈判者必须达到的目标,也称为底线。其特征包括:
- 是谈判者必须达到的目标;
- 是最低要求,如无法达到,谈判方可能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