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厘米厚的铁板,每平方米的重量约为62.4公斤。
在物理学中,过去有一种表述,称物体在地球表面附近所受的重力大小为“重量”。地球表面上的物体除了受到地球的重力作用外,还因地球自转而受到惯性离心力的作用,这两个力的合力即为物体的重量。人们通常认为物体所受重力就是它的重量。关于重量的解释有多种,比如重量就是重力,物体的重量是地球对该物体的万有引力,或者是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重量也可以定义为物体静止时拉紧竖直悬绳的力或压在水平支持物上的力。这些定义有的强调重量即重力,是矢量,其本质是引力;有的则强调重力不是矢量,重量是重力的大小,是标量。还有的定义是以测量法则作为重量的定义。这些不同的定义只是解释的不同,不能说哪个对哪个错。在地球引力下,重量和质量是等值的,但度量单位不同。质量为1千克的物质受到外力9.8牛顿时所产生的重量称为1千克重。通常我们用质量单位来代替重量,隐含乘以重力加速度。
在中国旧时,重量单位用斤、两来表示。磅、盎司、克拉等也被用作重量单位。常用的质量单位有:微克(ug)、毫克(mg)、克(g)、千克(kg)、吨(t)等。质量与重量的换算公式是:W = m * g,其中W为重量,m为质量,g为自由落体加速度,地球表面约为9.8m/s²,但实际值较重力加速度少0.034m/s²。
由于重量这一概念有多重意义,给教学、科研以及国际交往带来不便。质量、万有引力、重力(物体作用在支持物上的力)都有自己明确的定义和称呼。直接利用这些概念足以很好地分析和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因此,国际计量大会建议在科学用语中取消重量概念。在日常生活中,重量实质上是质量的事实,因此决定将日常生活中的重量看作是质量的同义词或惯用语。中国在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命令中明确规定基本物理量中只有质量,没有重量,并且注明:“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
在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条件下,用测力计测出的物体重量,用天平测出的物体质量,两者测量的结果在数值上是相等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不加区分地将质量和重量混用。例如,在市场购买蔬菜或肉类时,人们常说买多少斤或多少公斤,实际上是指的质量,但习惯上称之为重量。
然而,质量和重量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个物理概念。质量是物体本身的属性,不会随外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而物体的重量会随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而改变。为了避免混淆,现在教科书中不再使用“重量”一词。1984年6月9日,国际计量局要求从1986年1月1日起,大中小学教材应按命令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重量这一概念也应在198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物理符号为: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