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等级划分依据伤残程度,共分为十级,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需完全依赖他人或专门设施维持生命,意识丧失,各种活动受限卧床不起,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照料,活动受限只能在床或椅上进行,无法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受限需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室内活动,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活动受限仅限居住范围,职业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活动受限仅限就近活动,需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但长时间受限,工作时间需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