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构成,其中基础绩效占据70%,奖励绩效占30%。基础绩效的具体数额依据岗位等级而定,例如,管理岗科员的基础绩效标准额为1740元,而办事员则为1620元,不同级别的岗位也有不同的标准。
奖励绩效的计算方法为个人基础绩效标准额除以7再乘以3,例如,1740元除以7再乘以3得到的数额为746元。每年,单位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中,全体职工的全年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之和将被乘以12个月进行分配。
基础绩效直接纳入工资,同时取消了其他津补贴。而对于奖励绩效,单位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包括分配规则和发放频率,以及相应的职工考核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奖励绩效并非简单地每月固定发放,比如同样是科员,标准额度为746元/月,但实际发放数额可能会因考核结果、出勤情况及工作表现等因素有所不同。
以我们单位为例,我们制定了一套自己的方案,希望对其他单位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