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卫生学校自1948年创立以来,一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也是国家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之一。学校不仅承担着中等及高等卫生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还负责成人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在职卫生干部培训、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相关卫生职业资格培训,同时也是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设的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黑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的黑龙江省卫生职业培训学校。
对于考生而言,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可填报统招代码“6870”,第一志愿100%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适龄学生则需携带身份证、户口、初中毕业证或初中升高中成绩单,直接来校报名注册,由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两种录取方式下,学生将享受同样的待遇。
在校期间,学生将由省招办统一录取,省教育厅注册学籍并入国家教育网。毕业后,省教育厅颁发毕业证、市教育局颁发派遣证,国家承认学历和干部身份,毕业生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大专和本科学生毕业后由高等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对于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了一系列资助。县镇、农村户籍学生可享受减免学费,护理专业每生资助8280元,药学类、口修、中医保健专业每生资助7740元,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资助7500元,城市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样可享受此待遇。
除此之外,来自龙江、泰来、甘南、富裕、克东、拜泉、林甸、望奎、兰西、青冈、明水等农村户籍的学生,可享受减免学费和4000元助学金的;其他地区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也可获得此待遇。
学校还提供了终身负责的就业服务。护理专业100%安置实习和就业,药学类、口修、口护专业100%带薪顶岗实习后直接就业。学生亲属来校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同样享受优惠。
对于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艺术类特长生,学校提供免一年学费的;对于贫困辍学生,学校允许其缓交学费,并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在就业后补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