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包括:
1. 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其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达到规定年龄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情况除外。
2. 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3. 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需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 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不得拥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5. 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6. 若家庭申请,其所有成员需具有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而迁出本市的家庭成员,在就学、服兵役期间也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则需具有本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