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以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门话题,许多国家将其作为新的社会发展战略,这标志着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的重要转变。关注人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是把握可持续发展观本质的关键,也是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在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表现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以及通过实践活动将自然“理想化”,以充实和完善自身。人的主体地位实质上是为了人的生存与发展,而自然界只是提供条件的服务者,具有客观性和性。人在自然界面前不能为所欲为,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而自然界的价值在于为人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从发展观的角度看,人类社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三种基本观点:传统发展观强调物质财富的增长,忽视了自然界对人的;“纯自然”观点认为自然界所有生命物种平等,人只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这否定了人的主体地位;可持续发展观则克服了前两者片面性,强调在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主—客”关系,认为人与自然在相互作用中分别获得主、客体的地位。
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人的最终目的,自然界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互为目的手段关系,在具体时空中的相互作用促进人类发展和自然环境保护;三是人与其他自然物的关系,人有“内在价值”,而其他自然物只有“外在价值”,即属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