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你的想法实际上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反诉。但是,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诉的原告,而你不能向法官提起对另一债务人的诉讼。你需要另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
此外,反诉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的其他人。
(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3)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反诉的时间必须在举证期间内。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如果你有其他债务人需要起诉,建议你另行提起诉讼。
如果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或法律上的牵连,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你的反诉。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另行起诉。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