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报告中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强调要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这一理念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也为我们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原则。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是对过去发展经验的深刻反思和总结。它纠正了传统粗放式发展的弊端,明确了未来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路径。这一理念要求我们调整和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顺应了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良好的自然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在经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环境和完备的生态系统,为当代和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
这一理念还顺应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源环境的有力保障。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有效维护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也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要求。美丽中国不仅要有健康的发展模式和丰富的物质成果,更要有先进的思想理念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实现物质生产与自然的协调、生活空间与自然的融合、道德素养与自然的融洽、行为方式与自然的和谐。
这一生态文明理念要求我们在发展理念上树立人与自然对等互惠的思想。尊重自然,是科学发展的理念要求。我们的发展既不能走向人与自然的对立,也不能肆无忌惮地凌驾于自然之上。要始终以平视的眼光、敬重的姿态考量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存在和发展的权利。
在发展决策上,要坚决恪守遵循和顺应自然规律的方针。顺应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决策原则。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决策中将自然规律作为衡量要素,主动遵循、积极契合。
在发展实践上,要坚定秉持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准则。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带来了惨痛教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就要在发展的行为过程中坚守保护环境的准则,通过保护环境为我们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不竭的动力。
这一理念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努力推动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贯彻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的良好风尚。这将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社会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建设美丽中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