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级采购师的申报条件包括:需有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备本科学历,并且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六年或以上;或是拥有硕士学历,并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三年或以上;同时,已取得采购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或以上。而采购师(二级)的申报条件则为: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拥有大专学历,并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三年或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成为高级采购师或采购师(二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职业认证中心统一负责全国采购人员的采购师培训考核,包括高级和二级。通过培训考试后,将颁发国家统一采购师(高级和二级)证书,该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终身有效,可用于职称评定、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及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
培训鉴定的对象包括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及供应部经理、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培训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主要包括采购市场调查与需求确定、采购计划编制及调整、供应商选择与商务洽谈、采购合同签订、订单管理、货款支付、商品质量控制、供应商关系管理及绩效评估、采购流程规划与物流管理、采购成本及组织管理、采购信息管理与系统建设等。
《采购师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