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与逆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请务必及时报案,并依据警方的责任鉴定书进行责任界定。
通常而言,此类事故中逆向行驶的车辆需承担全部责任;
若对方也有违规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而逆向行驶的车辆仍然为主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及过错程度,判定其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如下:
(1)因单方过错引发的事故,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多方过错引发的事故,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责、同责和次责;
(3)各方均无过错的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需负责。
若一方蓄意制造事故,他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