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写或打印的转租协议皆具效力,其有效性取决于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表达意图真实,并不触犯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者在租期内将所租房屋部分或全数再次出租的行为,无论以何种形式如联营、承包经营及合作经营等,将房屋交付他人使用并获取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皆视为房屋转租。
若二房东持有正式租赁合同,签署时需关注以下几点:
1.核实二房东身份及其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2.了解租金包含内容,明确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及物业管理费负担方;
3.要求出租方在出租前结清各项费用;
4.确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索取租金收据;
5.约定能否转租事宜;
6.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房屋设备状况,约定维修责任;
8.约定提前终止合约条件。
此外,还需留意以下事项,以免因大房东终止合同而遭受经济损失:
1.取得出租人(大房东)书面同意;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二房东与大房东合同(主合同)期限;
3.合同约定事项不得超出主合同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以下情况的房屋禁止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
2.承租人擅自搭建;
3.预租商品房。
双方应充分协商解决问题。
若租赁合同未约定可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亦不可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