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产权期满后,房产归属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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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2 05:33:23
50年产权期满后,房产归属何方?
若屋主联合请求,可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其金额应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土地出让金。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土地使用权及上覆房屋归国家所有且不需补偿。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导读若屋主联合请求,可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其金额应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土地出让金。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土地使用权及上覆房屋归国家所有且不需补偿。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依据相关法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结束后,其使用权可自动续期。
若屋主联合请求,可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其金额应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土地出让金。
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土地使用权及上覆房屋归国家所有且不需补偿。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依法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50年产权期满后,房产归属何方?
若屋主联合请求,可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其金额应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土地出让金。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土地使用权及上覆房屋归国家所有且不需补偿。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