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实可行,即便未领取结婚证书,也不妨碍房地产权证上填写两人姓名。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登记行为生效,即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如冠上对方姓名,可视作对其的赠予,此房产转为双方共有财产。
房屋添名时,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以及婚姻证明文件至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提交相关资料及支付应缴税费,如有抵押之房产,尚需前往银行变更抵押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