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可以依法进行变更。在获得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可按规定的程序,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这种转让行为包括有偿转租,即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将房屋在特定时期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
具体的转让转租流程如下:首先,承租者需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申请人将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接下来,转让转租双方需签订转让转租协议。若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时,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最后,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需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