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耳蜗植入的医疗保障政策在中国各地有所不同。吉林省、辽宁省、河南省、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浙江省、广东省等地都将人工耳蜗器械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浙江省自2015年1月1日起,仅将诺尔康品牌的人工耳蜗纳入医保。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根据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医保报销: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7周岁以下的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一定听力言语基础的18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
除了医保,部分地区还提供额外的财政援助。例如,自2013年起,天津市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的家庭,市政府出资负担耳蜗产品购置费用15万元。普通家庭中的受助对象耳蜗产品购置费用在15万元以内,补贴标准从3万元提高到11.2万元;术后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1.4万元。
江西省则对低保或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植入费用在7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报销70%,具体执行标准根据省内各地情况而定。山东省青岛市为低保、低保边缘聋儿家庭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救助,费用为20万元;其他家庭的救助标准为1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政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域差异有所变化。因此,在申请医保报销或财政援助时,还需具体核对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