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1 06:37:58
购房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若实际交款金额与约定不符,则视作对定金协议变更。在收款方表示异议且不接受款项后,定金协议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导读若实际交款金额与约定不符,则视作对定金协议变更。在收款方表示异议且不接受款项后,定金协议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契约,以实际付定金之时起算成立。
若实际交款金额与约定不符,则视作对定金协议变更。
在收款方表示异议且不接受款项后,定金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购房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若实际交款金额与约定不符,则视作对定金协议变更。在收款方表示异议且不接受款项后,定金协议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