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可否适用继续履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1 06:38:54
承揽合同可否适用继续履行?
(1)无法实际履行。(2)债务的性质不适宜强制执行或执行成本高昂。(3)债权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然而,如果因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有权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排除对违约方的追责。
导读(1)无法实际履行。(2)债务的性质不适宜强制执行或执行成本高昂。(3)债权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然而,如果因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有权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排除对违约方的追责。

该条款适用于除以下特殊情况以外的所有状况:
(1)无法实际履行;
(2)债务的性质不适宜强制执行或执行成本高昂;
(3)债权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
然而,如果因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有权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排除对违约方的追责。
承揽合同可否适用继续履行?
(1)无法实际履行。(2)债务的性质不适宜强制执行或执行成本高昂。(3)债权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然而,如果因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有权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排除对违约方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