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离婚情况下,除非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将拒绝受理夫妇双方关于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
(一)有一方恶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或伪造债务等严重损害配偶权益的行为。
(二)当夫妻中需承担法定赡养责任的一方突然患病,并急需治疗费用且另一方不同意支付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