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时,关于债务的分割需视其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判定。
如确认为共同债务,应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若为个人债务,则借款人以个人财产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须共同偿还。
若夫妻财产无法满足全部还款要求或共有财产分割不明确,可通过协议方式确定还款方案;
如协商无果,最终需由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