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方在结婚前购买了房产,随后才与女方谈论婚事。
2. 男方提出婚后由女方出资装修,而他自己不出一分钱。
3. 尽管如此,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女方提出房产证上也应加上她的名字。
4. 男方在婚前购房时,女方已经知晓并参与了选房和购房过程。
5.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已经购买了房产,并要求女方出资装修,这是不合理的。
6. 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保障,所以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房产证上必须加上女方的名字。
7. 提问者没有详细说明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的前提条件,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要求女方出资装修是不合理的。
8. 无论目前两人的感情有多好,未来的路还很长,可能会遇到各种变故,因此为了自身权益,女方留一手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