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宝上女方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具体应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若一方为军人,则需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明确,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提交上述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时,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及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父母已离婚的情况下,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对于弃婴,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由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再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户口登记。
在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符合当地规定,顺利完成户口登记。
总之,宝宝上女方户口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规定,以确保顺利办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