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的胜负并不取决于原告或被告的身份。重要的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以及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来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是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法院在处理时会非常慎重,不会轻易做出拆散夫妻关系的决定。然而,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法修复,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如果其中一方情绪激动,不能确认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能会在第一次诉讼中不批准离婚。
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有几种情况下即使在第二次起诉也可能难以判决离婚:一、涉及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二、当事人住房困难,如果离婚后没有合适的住房,法院会考虑这一问题;三、老年人离婚案件,由于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问题较多,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人,法院在判决时会非常谨慎,特别是当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