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治水工作至关重要,应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这需要煤矿企业、矿井按照自身的水害情况,配备充足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并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企业、矿井应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确保在发现水害隐患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
此外,煤矿企业、矿井还需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这些计划。这包括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规定操作流程等,确保水害防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综合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矿井水的危害,保障煤矿安全。水害防治工作不仅关系到煤矿的生产安全,还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防治措施到位。
在实际操作中,煤矿企业、矿井还需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防治水措施,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通过持续的努力,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害对煤矿生产和安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