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果房子不是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法院不能查封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如果房产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婚后明确归其所有的房产,且不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另一方负债时,银行无权查封该房产。
3.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两人共同借款或共同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小生意所形成的债务。
4. 如果夫妻一方签字同意共同承担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这笔债务也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5.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通常被视为个人债务。
6. 夫妻共同债权的认定取决于是否有共同借贷的合意、是否共享借贷利益以及是否基于共同财产制的现实基础。
7. 如果夫妻分居,并且分居是由于感情破裂,那么分居期间所得财产通常视为个人财产,相应产生的债权也是个人债权。
8.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必需的居住房屋,但不得拍卖或变卖,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9. 法院在执行中,会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生活必需品后,才执行超出必需品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