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全面实施脱贫攻坚的计划,充分利用政治与制度优势,贯彻精准扶贫策略,创新扶贫机制与模式,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扶贫工作的关键。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扶贫措施的有效性。贫困人口将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扶贫、教育培训、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措施脱贫。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包括全面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统计监测,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施定期核查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制定严格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建立扶贫工作绩效社会监督机制,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
《纲要》指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重点。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投入,增强贫困地区造血能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构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建设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扶持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加大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力度,宽带网络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支持贫困地区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推动贫困地区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完善扶贫脱贫扶持政策,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各类扶贫模式及其考评体系。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优先保证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大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支持力度,允许贫困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使贫困地区更多分享开发收益。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本土人才培养计划。
健全广泛参与机制,包括健全东西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创新参与模式,鼓励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公益信托基金,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打造扶贫公益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