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撤消合同乃因如下因素签订:
1. 重大误解。
于此境况下缔结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诉诸人民或仲裁机构;
2. 显失公平。
若一方借他人临危困顿、审慎思考能力缺失的机,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正,受损方可请求撤销;
3. 欺诈。
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非真实意愿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请求撤销;
4. 胁迫。
无论是一方还是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非真实意愿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可请求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