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合理退房情况是指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2 15:00:51
法律规定的合理退房情况是指什么
双方达成共识。逾期交房期限过长。房屋质量未能达标或经修复无法恢复到约定水平。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未按期获得房产权证。绝对面积偏差超过3%。开发商未经许可更改规划设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导读双方达成共识。逾期交房期限过长。房屋质量未能达标或经修复无法恢复到约定水平。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未按期获得房产权证。绝对面积偏差超过3%。开发商未经许可更改规划设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理解除购房合同的几种情况包括:
双方达成共识;
逾期交房期限过长;
房屋质量未能达标或经修复无法恢复到约定水平;
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未按期获得房产权证;
绝对面积偏差超过3%;
开发商未经许可更改规划设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规定的合理退房情况是指什么
双方达成共识。逾期交房期限过长。房屋质量未能达标或经修复无法恢复到约定水平。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未按期获得房产权证。绝对面积偏差超过3%。开发商未经许可更改规划设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