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儿童是否可入集体户口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2 15:05:21
领养儿童是否可入集体户口
如满足收养标准,已完成收养程序者,可凭借收养人提交证明或收养公证书,以及户口、结婚证等必要材料,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若不符收养要求,亦无法寻回下落不明的弃婴,当地部门将进行集体户口登记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导读如满足收养标准,已完成收养程序者,可凭借收养人提交证明或收养公证书,以及户口、结婚证等必要材料,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若不符收养要求,亦无法寻回下落不明的弃婴,当地部门将进行集体户口登记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可行。
如满足收养标准,已完成收养程序者,可凭借收养人提交证明或收养公证书,以及户口、结婚证等必要材料,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
若不符收养要求,亦无法寻回下落不明的弃婴,当地部门将进行集体户口登记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领养儿童是否可入集体户口
如满足收养标准,已完成收养程序者,可凭借收养人提交证明或收养公证书,以及户口、结婚证等必要材料,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若不符收养要求,亦无法寻回下落不明的弃婴,当地部门将进行集体户口登记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