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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产权归属认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2 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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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产权归属认定

若登记于一方父母名下,则视作其父母资产。若登记于男女双方名下,即为双方共有财产。如仅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且已取结婚证,属单方面个人财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偿还贷款皆划归为夫妻共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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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若登记于一方父母名下,则视作其父母资产。若登记于男女双方名下,即为双方共有财产。如仅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且已取结婚证,属单方面个人财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偿还贷款皆划归为夫妻共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前购房产权归属如下:
若登记于一方父母名下,则视作其父母资产;
若登记于男女双方名下,即为双方共有财产;
如仅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且已取结婚证,属单方面个人财产;
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偿还贷款皆划归为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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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产权归属认定

若登记于一方父母名下,则视作其父母资产。若登记于男女双方名下,即为双方共有财产。如仅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且已取结婚证,属单方面个人财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偿还贷款皆划归为夫妻共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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