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若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强制执行:查询、冻结或划拨对方的存款。
2. 可以扣留或提取对方收入作为抚养费的执行手段。
3. 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对方的财产,以获取抚养费。
4. 若对方隐匿财产,可以进行搜查以查找隐藏的资产。
5. 强制对方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单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如果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费用数额及支付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由判决。此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一父母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