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购车款为婚后所得,即便仅登记于一方,仍视为共有资产予以均分;
2.若购车款源自婚前积蓄,且仅登记于个人名下,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3.若用婚前储蓄购置车辆并登记在配偶名下,视作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