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要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 环保、卫生证明等文件。
这些材料提交给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后,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申请材料将转交质量科,由市局安排初审和检查。
市局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将被上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企业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四份,并报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同时,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检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文件。
2. 业务科初审所有资料,并将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质量科。市局将安排初审和检查。
3. 市局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将被上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对于申请特殊行业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向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 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 填写省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以及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 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和方位图。
7. 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 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 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经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将由机关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最后,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前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以上内容提供了一般的指导,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