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起诉离婚通常在一个月内安排开庭。离婚案件一旦被当地人民受理,将遵循法定程序审理,并根据原告提交的材料,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最迟在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的步骤包括:
1. 撰写离婚起诉状。
2. 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户口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涉及财产的相关证据,向被告户籍地或双方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所地基层提起诉讼,并在立案庭完成相关手续。
3. 受理案件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材料。将确定开庭时间并发送传票给双方。
4. 进行调解。
5. 开庭时,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做出判决。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共识。婚姻登记机关需位于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2. 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后,对不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符合离婚条件的,需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此,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没有法定情节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等,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