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文化差异与冲突的背景下,维持和传承自身文化是文化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问题。因此,文化安全实质上是文化特质的保持与传承,而国家文化安全则是一个国家文化特质的保持与传承。这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根本,因为没有文化特质的保持与传承,文化安全就无从谈起。要深刻理解文化安全的这一本质,我们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文化特质是文化特殊性中的本质方面,并非文化的所有特殊性或所有特殊性的文化。只有从本质上理解文化特质,我们才能真正把握文化安全的本质。同时,在任何文化体系中,包括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体系,文化特质都是多方面的,而非单一的。
其次,任何国家和民族现存的多方面文化特质,都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和内化的。文化特质的保持和传承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它是国家和国民的“根”和“源”。这不仅对满足国民的现实物质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满足国民的情感和精神需求有更深远的意义。文化特质的保持和传承确保了一个国家文化的连续性。
第三,国家文化安全所要求的文化特质的保持与传承,一方面是指文化深层本质的特殊性的保持与传承,而非文化表层特殊性的保持与传承;另一方面是指现存文化中总有一些特质能够保持和传承,而非所有文化特质都必须保持和传承。这意味着,文化安全要求尽可能多的文化特质得到保持和传承,以避免完全丧失,而不是所有具有特殊性的文化都必须保持和传承。
第四,在历史发展中,哪种文化特质得以保持和传承,哪种被淘汰,取决于历史发展的客观选择,并在整体上和长远过程中体现人类历史进步和发展的要求。
第五,国家文化特质的保持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内在前提和构成要素,国家文化特质的传承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长远保障。保持与传承的统一,构成了国家文化安全在时间跨度上的全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