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既遂、未遂及中止、预备之差异在于:
1. 既遂学说繁多,通常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满足刑法分则特定罪名所有构成要件,即为完成态;
2. 未遂系指已开始实行犯罪但因外力因素未能成功;
3. 中止乃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产生;
4. 预备为为了犯罪,事先预谋并筹备所需资源和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