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伤害者,应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相应金额罚款;
若情节极为恶劣,则可能被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药品使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如明确知晓所售药物为劣药仍提供他人使用,将接受同样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