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夫妇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婚姻问题时,如在子女抚养权上存在争议,应交由裁决。
具体而言,会依据孩子性别、年纪以及父母经济实力等多种因素做出判断。
首先,对于两岁以下的幼儿,通常由母亲抚养,但若出现以下情况,则可能由父亲抚养:
(1)母亲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孩子共处;
(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未尽责,父亲希望孩子跟随自己;
(3)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孩子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
其次,对于两至八岁的儿童,将根据有利于他们成长的原则作出决定,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已做绝育手术或失去生育能力的一方;
(2)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多个孩子的一方;
(3)孩子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影响其健康成长的一方;
(4)孩子跟随某一方生活能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而另一方不适合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相当,都想让孩子跟自己生活,但孩子已经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并有能力协助照顾的一方。
最后,对于八岁及以上的孩子,会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